简介:
近日,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开展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》,并在全省开展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。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联合对行政区域内所有托幼机构食堂开展全面排查,切实做到“九查”。
一查许可。检查托幼机构是否具有合法办园资质,食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(或食品经营许可)情况,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等行为。二查责任落实。检查幼儿园园长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,是否落实各项管理责任。三查制度。检查幼儿园是否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各项制度落实情况。四查人员。检查幼儿园是否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员,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。五查采购。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管理规定。六查加工制作。检查是否按照加工制作要求进行食品加工,是否存在生熟不分,交叉污染,是否使用来源不明、超保质期、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。七查食品添加剂。检查是否超范围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,食品添加剂管理是否做到了“五专”。八查餐饮具。检查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。九查库房。检查食品原料的贮存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,是否存在超保质期、变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。
对检查中发现无合法办学资质,要立即停止经营;无餐饮服务证(或食品经营许可证)或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的幼儿园要立即停止供餐,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政府。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,一律依法依规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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